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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工商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督办
时间:2007-11-29 14:25 作者:丁宏伟 来源:恩施自治州工商局网站 编辑:今点 阅读()次
本网讯(通讯员丁宏伟)日前,宣恩县工商局基层分局(所)按照专项整治目标,逐项到县局交帐。 11月20日,宣恩县工商系统七个基层分局(所)负责人,及局机关公交分局、消保股、市场分局主要负责人,在县局党组会议室参加紧急会议,督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会议研究出台了《宣恩县工商局关于深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目标全面实现的紧急通知》,确保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4个100%”,1个彻底消灭;会议贯彻落实了州局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述职会议精神,落实了州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督办会议精神。在会议上全体中层干部再一次学习了“两令”的相关具体条款。 会议要求宣恩县工商系统树立“食品安全无小事”的责任意识,形成“无为就是过,有过要问责”的工作理念,实行“无为问责制”,凡是没有按时完成专项整治目标的,追究分局(所)长、管片责任人、县局分管局长责任;取消分局(所)长、管片责任人、县局分管局长的评先表模和优秀公务员评选资格;同时扣除分局(所)长、管片责任人、县局分管局长的工作奖500元、300元、200元;消保股长300元;取消分局(所)评先表模资格,并通报批评。要求各基层分局所11月25日以前“两令”培训食品经营户必须完毕,让经营者明白自己的法定责任。进一步强化专项整治,各分局(所)务必在11月25日前集中力量组织对辖区所有食品经营主体落实目标的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认真检查食品经营户证照、自律制度、责任书是否悬挂张贴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认真检查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是否齐全,进货台帐填写是否完整规范,并由分局(所)长验收签字、盖章;认真全面对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国、省道两旁食品经营户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一律下架退市,并依法从严处罚;认真开展对辖区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清理取缔,确保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国、省道两旁没有无照经营,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实现。县局从21日开始组织三个督办组深入到基层分局(所)的每一户经营户当中彻底检查、督办、落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