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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工商严禁“七种”不文明执法行为
时间:2008-05-26 08:31 作者:佚名 来源:恩施自治州工商局网站 编辑:陈有谷 阅读()次
近日,来凤县工商局在开展 “文明执法教育大讨论”活动中,归纳总结了7种不文明执法行为,并采取了种措施予以纠正。 来凤县工商局在开展 “文明执法教育大讨论”活动中,总结归纳了7种不文明执法的行为:执法态度上的生、冷、硬;行政执法语言上的不规范;执法行为上的简单粗暴;执法不按法定程序;“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效率低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收人情费,办人案。针对这7种行为,要求在执法形象上要做到“四”要:一要仪表文明、二要用语文明、三要举止文明、四要上岗文明;在执法思想上做到“四要”:一要转变执法理念,从“收费型”工商向“服务型”、“监管型” 工商转变,从趋利执法到公平、公正、公开执法;二要规范执法行为,从只注重事实到注重程序,从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到处罚公平、公正;三要正确处理好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的关系;四要有切实可行的制度做支撑。 为切实杜绝7种不文明执法行为,县局还采取了7条措施予以纠正:一是清查个体收费,看是否有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二是清查企业收费 ,看是否有巧立名目收费;三是检查制度是否健全,看是否用制度管人;四是检查“两项活动”是否开展、是否是有令不行、有令不止;五是查食品安全、农资监管等重点工作是否落实,看是否通过开展活动见了成效;六是查服务窗口,看是否向监管对象述职述廉;七是向社会征求意见,看执行行为是否好转、文明风气是否形成、部门形象是否好转。 该局还组成26人的专班检查各项工作,对清查出的5名涉及不文明执法的责任人进行了警告,并责令单位进行整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