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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八年第一季度广告监测情况公告
时间:2008-03-26 16:11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陈有谷 阅读()次
二
00八年第一季度恩施电视台广告监测情况公告
检测时间:二
OO八年三月十九日—二十一日
广告总量
46条;涉嫌违法广告
11条,违法率
24%。其中,涉嫌违法药品广告
3条,占违法广告总数的
28%; 涉嫌违法医疗广告
2条,占违法广告总数的
18%;涉嫌违法医疗器械广告
1条,占违法广告总数的
9%;涉嫌违法酒类广告
2条,占违法广告总数的
18%;涉嫌违法化妆品广告
1条,占违法广告总数的
9;其它涉嫌违法广告
2条,占违法广告总数的
18%。
违法广告表现:
1.
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2.
利用专家 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
3.
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 药物;
4.
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5.
未标注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6.
擅自改变经审查批准的广告内容;
7.
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
8.
实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
9.
以他人名义保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
10.
贬低他人产品的;
11.
广告内容虚假,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典型(涉嫌)违法广告清单
二
00八年第一季度恩施晚报广告监测情况公告
广告总量
19
条,涉嫌违法广告
3
条;其中,违法医疗广告
2
条,占违法广告总数的
67
%
;违法酒类广告
1
条,占违法广告总数的
33
%
。
违法广告表现:
1.
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2.
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
3.
在报纸第一版发布酒类广告。
典型(涉嫌)违法广告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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