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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化妆品等须有身份证
 
时间:2008-01-28 11:26  作者:未知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生产监督司  编辑:今点  阅读()次

  食品、化妆品、家用电器、农资等9大类、69种重点产品将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实施电子监管,所有产品100%加贴电子监管码,拥有“电子身份证”才能上市,以保障消费者不受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有了电子监管码,消费者只要拨打免费查询电话95001111或通过互联网,以及设在商场、超市等销售点的查询终端查询商品上的监管码,就能方便了解到产品的权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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