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食品化妆品等须有身份证
时间:2008-01-28 11:26 作者:未知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生产监督司 编辑:今点 阅读()次
食品、化妆品、家用电器、农资等9大类、69种重点产品将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实施电子监管,所有产品100%加贴电子监管码,拥有“电子身份证”才能上市,以保障消费者不受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有了电子监管码,消费者只要拨打免费查询电话95001111或通过互联网,以及设在商场、超市等销售点的查询终端查询商品上的监管码,就能方便了解到产品的权威信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