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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须蛋卷生虫被罚五万
时间:2008-01-28 11:23 作者:未知 来源:北京工商视点 编辑:今点 阅读()次
千龙网讯 北京东城工商分局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对北京圆正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生虫“龙须蛋卷”的行为,处以 5万元罚款。这是东城工商分局首次依据该法规处罚的第一案。 2007年10月29日,东城分局12315中心接到举报,一商亭出售的北京圆正食品有限公司2007年8月17日生产的“龙须蛋卷”有生虫现象,要求查处。 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立即销售此种食品的商亭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2007年8月27日生产的“龙须蛋卷”确有生虫现象,遂对该食品进行抽样,送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检验,检验结果“感官”一项不合格。 经查,北京圆正食品有限公司把销售的因过期被退回的“龙须蛋卷”重新进行包装后,打印上新的日期,再次销售,因时间过长造成生虫现象。对这种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工商人员使用刚刚实施的,处罚力度加大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新法规,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的行为予以5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5.4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