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企业向我局反映,有人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中国商标大全》编委会”的名义,给部分企业印发了《关于开展“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推荐活动的通知》。对此,我局声明如下: 一、我局从未发出《关于开展“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推荐活动的通知》。 二、我局从未授权、委托或支持任何个人、任何单位开展“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推荐活动。上述不法行为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没有任何关系,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声明。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鄂ICP备05006844号 ----政府网站友情导航---- 中央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 恩施自治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