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信箱网站管理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行业动态>>正文   
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时间:2008-05-18 23:4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政府网   编辑:陈有谷  阅读()次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关联词:【 国务院公告
 
建议您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 1024×768 并使用 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7.0 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版权所有: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商标广告协会   网站营运:恩施亲和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13032795858   QQ在线:84931580   网站信箱:web@EnshiAD.com
通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18号恩施自治州工商局大楼201室   邮政编码:445000
网站建设/技术支持:恩施今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鄂ICP备05006844号